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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水箱的产品特点和使用说明

产品特点:
1、消防水箱设计的有关参数,是依据现行《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》中的有关规定制定的。
2、本产品采用SUS304、SUS316L等不锈钢板,冲压成型。具有强度高、重量轻、成本低、环保卫生等特点。
3、不锈钢消防水箱由三种主要标准模块组合而成;由1000×1000、1000×500、500×500的标准块,根据不同的三维结构设计参数,采用不同厚度的模块,在厂内或现场进行焊接组装,经先进微细分子试漏技术检验密封性能,合格后通水出厂或验收。
消防水箱说明: 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及高度,消防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如下:
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第8.6.3条规定:应在建筑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。
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第7.4.7.2条规定: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。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,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.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,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.15MPa。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,应设增压设施。
消防水箱的容积计算
消防水箱用于贮存扑灭初期火灾用水,消防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如下:
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第8.6.3条规定:室内消防水箱(包括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)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,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/s,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,仍可采用12m3;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/s,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,仍可采用18m3。
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第7.4.7.1条规定: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,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;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;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.00m3。 第7.4.7.3条规定: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。另外,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容积,除满足自身的消防用水贮备外,还应满足其他用水贮备。消防水箱宜与其他用水的水箱合用,使水箱内的水经常处于流动更新状态,以防水质变坏,其他用水可采用虹吸管顶钻眼等措施供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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